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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小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工作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有几率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至地点:公司证券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根据Gartner发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全世界个人电脑(PC)出货量总计为6,060万台,较2023年第二季度增长

  1.9%,标志着PC市场连续三个季度实现同比增长。Counterpoint Research表示,这一增长得益于温和的更新周期和相

  对较低的环比基数,凸显了2024年PC市场持续缓慢复苏的势头,同时Counterpoint Research预测,在AIPC和更新换

  2024年上半年,伴随着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利好政策持续落地,车企加快新技术、新车型的研发速度,叠加车

  企半年度节点冲量,汽车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汽车产销保持平稳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发布的

  报告显示,2024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389.1万辆和140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9%和6.1%,其中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492.9万辆和49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1%和32%,市场占有率达到35.2%。中汽协表示,今

  年以来汽车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增长态势,由于2024年一季度同期基数相对偏低,增速超过两位数,二季度后整体增

  速较一季度有所放缓,展望下半年,随着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利好政策持续落地实施,企业新产品密集上市,

  公司现有基本的产品包括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结构模组、塑胶结构件及结构模组等,大范围的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电视、智能手

  机等3C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公司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生产基地近千亩,主要位于江苏苏州和安徽舒城。当前消费电子行业处于周期

  汽车零部件业务以光学玻璃盖板、复合材料显示盖板和镁合金结构件为基本的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玻璃加工、复合板加工、

  AG/AR/AF 镀膜、干法 AG/AR/AF Film制造及贴膜、3D热弯玻璃、镁合金组件,以及全贴合等业务,为全球知名汽车品

  牌厂商及其核心供应商提供车载中控屏、仪表盘结构件等产品,可应用于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汽车智能化、

  功能多样化,车内显示屏幕大屏化、多屏化的趋势,对显示器需求量的增加,该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重点对象。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主业,在保持笔电等传统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的稳步发展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产品业

  务结构,积极开拓产品的应用领域,扩大车载屏幕尺寸和轻量化镁合金结构件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实现业务持续稳

  定发展。同时,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于2022年9月真正开始启动复合铜箔项目,复合铜箔为新型锂电池负极集流体

  材料,相较传统电解铜箔具有高密度、低成本、安全性 高等特点,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汽车电子、消费电子、5G通讯等领

  域,目前产品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市场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复合铜箔和复合铝箔项目,目前公司

  PP复合铜箔产品已经取得头部企业的供应商代码以及少量订单,复合铝箔项目处于送样检测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8亿元,同比增长13.32%;受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出售参股公司

  股权以及确认业绩补偿收入等因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0.1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总负债降低至39.34

  公司坚持科学技术创新,拥有专利数量500余项,保持与各大院校、科学院和商学院的人才互动交流,不断探索新技术和整

  合制造前沿技术,增强研究产品转化可行性。公司长期秉持“快速的为客户创造新价值”的服务理念,围绕行业龙头客

  户,贴近客户共建战略合作平台、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以提供个性化服务模式,确保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通过提高

  规模化生产和强化精益生产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平台优势,保证了基本的产品的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玻璃真空 镀膜,玻 璃深加工 产品的研 发、生 产、销 售;自营 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塑胶、模 具、铁件 等光电产 业关键零 组件的进 出口业 务,建立 营销网络

  研发、生 产、销 售:冲压 件、金属 结构件、 模具、五 金配件、 低压电 器、注塑 件、喷 涂、阳极 氧化、化

  成、玻璃 制品、玻 璃真空镀 膜、玻璃 产品、笔 记本电脑 结构件、 触摸屏、 镁铝合金 零部件、 镁金属制 品、铝金 属制品、 金属材 料、塑料 材料、电 子产品, 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 品的进出 口业务

  触摸屏 (感应玻 璃和模 组)的设 计生产和 销售;玻 璃真空镀 膜,玻璃 深加工产 品的研 发、生 产、销 售;触摸 屏、显示 模组的组 装及销 售;

  研发、生 产、销 售:玻璃 及玻璃制 品;自营 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研发、设 计、生 产、销 售、精密 模具、自 动化设 备、智能 制造软 件、机电 设备及配 年、物流

  设备、电 脑及周边 产品、(电 动、气动 和手动) 工具、量 具;自营 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新材料技 术研发; 新材料技 术推广服 务;汽车 零部件及 配件制 造;电池 零配件生 产;电池 制造;电 池销售; 电池零配 件销售; 机械零 件、零部 件销售;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 处理加 工;电子 专用设备 销售;真 空镀膜加 工;新型 膜材料制 造;新型 膜材料销 售

  研发电子 材料、无 线产品; 生产、销 售:新型 电子元器 件(金属 精密结构 件)、数码 设备外壳 (喷涂工 艺);销 售:导电 涂料、电 子材料、新能源新 材料、无 线.65

  SECC(电镀 锌薄板)、 SGCC(热镀 锌薄板)、 SGLC(镀铝 锌钢板)、 SPCC(冷轧 钢板)、 SPHC(热轧 钢板)、 AL(铝板铝 材)、笔记 本电脑 (键盘、 外壳、光 驱、硬盘 支 架、内部 结构件)、 电脑机 箱、IPAD 背板/前 框 、LCD 背板/前框 /支架/内 部件、液 晶电视 (显示器 底座、后 窗支架、 转轴、后 盖等)、相 机、冰 箱、 打印机 (内部结 构件、外 壳、散热 器等)、复 印机(内 部结构 件、外壳 等)、 汽车零配 件,新能 源汽车用 铝排铝棒 材料、新 能源汽车 电池、电 控系统材 料、 储能系统 材料;提

  1、市场风险:近年来受消费电子和汽车零部件市场之间的竞争持续加剧的影响,对公司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地位带

  来一定的压力。公司将坚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深化智能化生产,维持快速客户反应,拓展新业务、新市场,保持自身

  2、管理风险:公司在聚焦核心主业的过程中,对公司在企业形象、人才建设、财务风控、决策流程等多方面提出了更高

  3、汇率波动风险:目前公司以美元或欧元等外币结算的业务比例较大,而合并报表采用人民币编制,如果未来美元或欧

  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从而影响企业净利润水平。公司重视汇率变化情况,

  持续加强对汇率变动的分析与研究,采取合理的结算方式和保值避险措施,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4、其它风险:行业政策和监督管理要求的调整变化,会影响公司的决策时效与战略调整;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变革,会

  带来经营成本与市场之间的竞争压力。公司在确保各项业务快速成长的同时,将时刻关注内外部各项不确定性风险,以促进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奖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已完成,因公司与被激励对象

  2023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公司于2023年8月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66人,行权价格为2.42元/股,并于 2023年10月25日完成了首次授予工作。2024年4月30日和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和/或从证券交易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安徽胜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GB16297-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

  安徽胜利:现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7年12月18日止,备案号为:09F001R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废水: 化学需 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 硫,氮 氧化物

  生活区 污水总 排口一 个,油 烟排口 二个, 厂区生 活污水 总排口 一个, 废气排 口48个

  二氧化 硫 N.D.: 氮氧化 物: 54.14 mg/m3; 生产区 生活污 水: COD: 59.523m g/L; BOD: 2.2 mg/L; 氨氮: 4.272mg /L;总 磷: 0.653mg /L;总 氮: 14.156m g/L;石 油类 0.47 mg/L; 生活区

  《污水 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 8- 1996) 三级 《大气 污染物 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 97- 1996), 《污水 排入城 镇下水 道水质 标准》 (GBT31 962- 2015)

  二氧化 硫: 0.06 吨;氮 氧化 物:0.9 吨;生 产区生 活污 水: COD: 11.78 吨; BOD: 0.438 吨;氨 氮: 0.87 吨;总 磷: 0.136 吨;总 氮: 3.149 吨;石 油类: 0.0196 吨

  生活污 水: COD: 268mg/L ;氨 氮: 41mg/L ;动植 物油 类: 6.68mg/ L

  安徽胜利:严格执行环保相关制度,配备足够的污染防治设施,设施运行正常,具体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如下: 1、安徽胜利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属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建立了两个高度为8m的排气

  筒。锅炉废气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并进行低氮改造,设施正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油污废气、有机废气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国家级地方排放标准后排放,污染治

  3、生产废水经架空管网排入舒城联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再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

  4、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安徽胜利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4-L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安徽胜利:2024年半年度共投入152.2万元,包括G栋废弃净化处理塔改造、K栋线体新增管道及送排风系统改造等。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日常环境监视测定工作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职工、客户、社会等其他

  (一)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 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控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整体的结构的决

  策与经营体系。同时,公司通过咨询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风险管理机构,不断探讨改进治理结构,以积极

  务实的态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职工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认为公司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公司进一步深化和丰富“诚信为本,创新为魂”的经营

  理念和“创新、透明、沟通、主动”的企业文化内涵,将思维理念、工作理念和经营理念细化到各项工作中去。公司严

  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依法享

  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重视人才教育培训,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实

  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不断将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的人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致力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完善的售后服务。

  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 作为传统制造型企业,公司长期倡导绿色环保,积极践行环境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在生产制造环节采用绿色制造技术,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现代化设备提升环保控制能力,强化废弃物管理,坚持

  环境保护与企业未来的发展齐头并进,推进绿色环保,构建和谐健康生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可持续发展环境。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和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陈铸;陆祥 元;缪磊;桑 海玲;桑海 燕;沈益平; 王汉仓;王书 庆;吴加富

  本次胜利精密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交易对 方王汉仓等9 名自然人以资 产认购而取得 的胜利精密股 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 (如因本次发 行获得胜利精 密股份时,交 易对方对用于 认购股份的资 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 12个月的,则 取得的对应股 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 让)。12个月 之后,在盈利 承诺期内若实 现盈利承诺, 或者虽未实现 盈利承诺但履 行完毕盈利补 偿,则按照比 例分五期解禁 可转让股份。 相应股份解禁 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交所 的有关法律法规执 行。第一期应 在股份上市之 日满12个月 且实现盈利承 诺或充分履行 补偿义务后方 可解除限售; 第二期应在股 份上市之日满 24个月且实现 盈利承诺或充

  陈铸、缪磊、 王书庆、吴加 富、陆祥元已 履行完毕; 桑海玲、桑海 燕、沈益平、 王汉仓未履行 完毕。

  分履行补偿义 务后方可解除 限售;第三期 应在股份上市 之日满36个 月且实现盈利 承诺或充分履 行补偿义务后 方可解除限 售;第四期应 在股份上市之 日满48个月 方可解除限 售;第五期应 在股份上市之 日满60个月 方可解除限 售。

  公司与智诚光 学王汉仓等5 名自然人签署 了《利润预测 补偿协议》, 其承诺智诚光 学2015年 度、2016年 度、2017年度 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4,000万 元、4,500万 元、5,500万 元,并以承诺 净利润数作为 利润补偿的基 础,按照协议 的约定对公司 进行补偿。

  桑海玲、桑海 燕;益平;王 汉仓未履行完 2016及2017 年度业绩补偿 承诺。

  香港龙睿有限 公司和彭立群 与公司于2016 年10月签署 了《股权转让 协议》,承诺 苏州捷力2016 年、2017年和 2018年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为 13,000万元、 16,900万元和 21,970万元, 并以承诺净利 润数作为利润 补偿的基础, 按照协议的约 定对公司做 补偿。

  公司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 议》,承诺硕 诺尔2017 年、2018年和 2019年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4,050万元、 4,650万元和 5,250万元, 并以承诺净利 润数作为利润 补偿的基础, 按照协议的约 定对公司做 补偿。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1、因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和陆祥元未履行2016及2017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民终1107号《民事判 决书》。目前公司已分步办理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告2024-011、2024-038,公司 正在积极地推进对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剩余业绩补偿款执行工作。 2、因彭立群未履行2017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公司于2018年4月申请仲裁,2018年8月苏州仲裁委 员会裁决彭立群向公司支付补偿金383,507,437.62元及相关联的费用,2019年3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将彭立群持有的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5.23%的股权作价人民币7,280万元,交付公司 抵偿相应债务。公司将依据该事项的法律执行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3、因硕诺尔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硕诺尔原股东朱维军、刘宏宇和刘春燕需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 补偿。目前刘宏宇已完成全部还款,朱维军已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给公司,公司将继续督促其支 付剩余款项;刘春燕未支付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款项,公司已就与刘春燕、罗正华(刘春燕的配偶)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4月1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5民终63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春燕、罗正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减值款共32,236,862.66元并支付违约金。经法院强执,公司于近日收到 执行款168.41万元,公司会继续推进对其业绩补偿款、减值款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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